厅辖各社会团体:
根据省民政厅社团年检的通知要求,结合省建设厅的实际,现就2006年度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按照省民政厅组织召开业务主管单位会议要求,今年我厅具体年检时间,定于2007年4月6日下午集中年检。
二、需提交材料
1、《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
2、《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报表》;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4、《涉外活动情况》和《河北省社团组织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
5、订阅2007年度《中国民间组织周刊》发票复印件。以上材料请准备三份(省民政厅、省建设厅、社团各留一份)。
有关表格可以复印,也可从http://www.hebmjzz.gov.cn/下载。
三、其他
请按照冀民函〔2007〕6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关于评比表彰活动清理工作,并按时上报清理情况。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