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厅社团办是厅内设临时机构,靠挂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协调服务。近年来,在厅党组大力支持下,在综财处的业务指导下,按照省民政厅赋予的职能,为规范厅辖社团财务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工作有:
一、 加强财务监管
(一)强化制度建设,为规范财务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按照厅党组关于加强对厅辖社团的财务监管的要求,经厅常务会审议,于2004年3月制发《河北省建设厅社团组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冀建[2004]126号)。重点强调以下几点:一是明确社团法人代表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总责;二是要求会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三是要求实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四是要实行经费预决算报告制度;五是规范财务收支管理;六是加强票据管理;七是加强资产管理;八是完善内部牵制制度;九是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十是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该规定的实施,对规范社团财务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素质
我办会同综财处把提高厅辖社团财会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紧抓不放。一是组织财会人员学习国家现行财务方向方针、政策,及时把民政部、财政部等社团财务方面相关的文件、规定传达给厅辖社团负责同志及财务人员;二是组织培训。支持和鼓励财会人员学习《财会知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业务知识,参加财务部门组织的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和高级财会人员资格考试,不断提高社团财会人员自身业务素质。
(三)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社团财务管理
为加强厅辖社团内部审计监督,依据《河北省建设厅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配合省财政厅收费管理局、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开展厅辖社团的帐号登记、检查,同时对厅辖社团财会人员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四)开展廉洁建会,促进厅辖社团财务管理上质量、上水平
按照中共建设部党组《关于加强社会团体监督推进廉洁建会的意见》中要求,对各厅辖社团规定财务收支的原则和标准,统一核算管理、统一开支范围、统一报销程序。实行民主建会、民主理财、财务收支公开和民主监督制度,增加社团活动和财务收支的透明度。提高依法理财意识和财务管理水平。通过反腐倡廉、遵纪守法的教育,增强其政治思想素质和反腐倡廉、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共同做好厅辖社团财务监管工作,促进厅辖社团更好更快的发展。
二、 下一步财务管理工作设想
一是认真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二是督促厅辖社团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继续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三是配合综财处开展专项检查,规范厅辖社团财务行为;四是配合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加强财务监管,进一步规范厅辖社团财务工作。